自学考试毕业生不慎遗失、损坏毕业证书,可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见附件),但一律不再重发毕业证书。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明书之前,应先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申请办理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全天。经办人要登记清楚,处室负责人签字后由院办公室审核并加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和钢印。
附件: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须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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